有多少“愛”算是愛?
古往今來,很少有真正稱之為愛的。當然不乏眾多的言“愛”者,但我想他們所言之物絕非愛。有時候很羨慕那些可以去愛的人,羨慕那些驚天動地、死去活來、天長地久、海枯石爛,我也會思索他們的愛,翻來覆去的想,翻來覆去的想,愛情終歸只是愛情,不能解構、分析,亦不能重來。
李隆基愛楊玉環,是愛上亂倫;卓文君愛司馬相如,是愛上叛逆;Rose愛jack,是愛上他的不羈…愛情劇本太多,説的累,看懂的卻少。但我們能從中發現一條法則,愛中必有附加條件。也許説,亂倫並不是李隆基愛上楊玉環的唯一條件,但是它的的確確存在着,你不能説不是因為亂倫而使李隆基愛上了楊玉環。
簡單點説,假設有A、B兩個事件存在,且它們的相關性很高,那麼我們能得出什麼結論?A導致B?B導致A?還是A、B恰好同時出現,並無本質關係?
愛情的過程就是甲通過附加條件A而愛上了乙。A可以指代很多東西,金錢、地位、相貌、星座、血型、性格…它可以是單一的,但大都是綜合的。可以肯定的是A必然會存在,甲可以昧着良心説是上帝讓我愛上了乙,這只是口頭上跳過了A的存在!這就好像一個不願意碰錢的人讓別人去代買東西,以顯示自己不碰污穢的高潔。
這種愛情的模型並不是個新鮮事物,無非是説明愛情需要條件。張小嫺寫過一篇《愛,總是有條件的》散文,就從感性的角度詮釋了愛情過程的模型。拋開濃厚的愛意和温情,如果再考慮條件A和愛情的關係,我們不難得出它們相關性很高,甚至可以去説是A讓甲產生愛情,而非乙。在兩個愛人之間,總會填着一道道需要填埋的溝壑,聰穎的黃蓉和憨厚的郭靖共同填充了這些溝壑,因此相愛了。
愛情,可能是原始社會中物物交換的一種昇華。愛情中永遠也不會有神秘主義者宣稱的唯一的真命天子,只有適銷對路原則和價值曲線的評價。甲和乙也無非是在愛情的長河裏碰巧遇到併成功交換了貨物罷了。很多電影中裝貨的情節很有意思,而戀人們也像這樣,打成捆被裝上卡車,通往婚姻之路,生殖之路,衰老之路,死亡之路。
所以,我愛你,真的和你沒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