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知之幕(Veil of ignorance)是羅爾斯《正義論》中重要的理論。在學校圖書館的系統中以“無知之幕”為關鍵詞搜索一下,有關它的著作竟有數百項之多!這個陌生的詞給我這個法學的門外漢不小的震撼。

簡單來説,無知之幕就是擋在決策者前面的一塊幕布,決策者並不知道他接下來的決定會造成怎樣的結果,即不知道以後自己會成為“強者”還是“弱者”,因此會做出折中的決定。這樣的話,他人和自己都會有條“活路”。

當然,羅爾斯認為如果合理的操作這種程序,就能使劣勢羣體得到最大的好處。但人們往往還有另一種處於“無知之幕”背後的行動–賭博。在一場賭博未結束前,賭徒們誰也不知道最後的贏家是誰,而贏家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,在決策之前,沒有人會放手一搏麼?這就是辯駁無知之幕的例子之一。

就算是隻從他的角度去看,也同樣不大現實。人們在進行選擇的時候,必定會帶着自已的“偏見”,這些偏見的來源往往就是社會地位、教育程度、所在立場等等。像書中(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)引文中那種情況,還真是..太理想了。

羅爾斯的理論中並沒有排除賭博的因素,但是他把人類設想的過於質樸,正義來的也過於容易了。至少在我經歷的事情之中(譬如高考),我的確站在過“無知之幕”的背後,但更多的則聽到某些人的暗示和指點。從某個角度來看,“無知”至少對“愚人”來説是公平的–他們總活在幕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