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Beatles-Revolver

雖然不怎麼喜歡搖滾,但是對這張專輯卻異常喜愛,簡直無法用語言去説明。稍微對搖滾感興趣的人都會覺得“披頭士”這個名字如雷貫耳,是啊,他們早就不是一隻樂隊了。他們是The Beatles,他們是一種文化,他們是一個傳奇年代的代名詞。
那羣搖滾青年是那樣激、飛揚、自由、樂觀。突然很感激他們的存在,在這個繁蕪冗雜的社會中,我還能聽到他們單純而可愛的聲音,實在是種救贖和慰藉。我不是六十年代的人,也沒有什麼運氣出生在七十年代或者八十年代,而是九十年代初—被灌上“九零”後的時代。

此時,我歇斯底里的懷念六十年代。我愛留着拖把頭的長髮大聲嚎叫She said She said,我愛在彩旗飄飄下高喊毛主席萬歲。我想和法國學生一起學生運動,我想和嬉皮士們上街瘋狂的遊行…可惜的是,時光不再是六十年代,我也是所謂的“九零後”。我們放縱舉止;我們沉默不言。我們樂觀向前;我們悲觀厭世。
但是,我們終究不能單純如你們了。真是嫉妒六十年代的人們啊,你們可以把毛主席奉為神,相信到張牙舞爪而不能自拔。援引《六十年代》(天津社會科學出版社,2000)中收錄的瑪麗琳科菲的文中的一句話把:啊!多麼迷人!生活就是這樣前行!生活就是這樣拒絕被拋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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