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hoto Robert Mapplethorp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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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很多人喜歡蒐集舊的東西,比如説我。雖然我沒有進行收集,但家中有很多很久以前的書,我非常的喜歡。那一本本翻開後會散出黴黴的味道、紙張黃敗到可以抖落處小碎片的本子,真的彷彿有靈魂在裏面,每次翻起時候都會感覺是在進行穿越時空的閲讀。

有期的城畫裏介紹了多明蓋茲的《紙房子》,書中有一個嗜書如命的人,認為看舊書就應該在燭光下面,因為它們誕生的時候還沒有電燈。這樣的畫面讓我冥想了很久,也羨慕了很久,可惜那樣的舊書在今天的實在是難以尋找。想起來只有在很小的時候才用過蠟燭,不過和書或文字關係都不大。

我還曾藉着手機的燈光,在被子裏想着某某打飛機,弱白的燈光照過指縫和大腿間,能看到漸漸發紅的肉,整個人在這種燈光下也顯得不同,很不一般的感覺。

想想看,對大多數的讀書者來説真的很難去分辨是因為書而着迷,抑或是所處環境將你吸引。心中想着“黃金屋“和“顏如玉“而讀書恐怕才是所謂“凡人“的我們本來的目標吧。就和戀愛的人為了揭開對方的遮羞布而戀愛,求佛者為臨時抱佛腳而登上三寶殿是一個道理。

我想説的是,當一切我們曾經的“尋常事“變為吉光片羽的時候,什麼才能永恆的籠罩住它的燦爛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