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末看了前段時間大熱的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,情節設計的頗有新意。記得有一種關於創新的説法是這樣的:忽然繞着道走一條天天必經之路,這就是創新。這種詮釋中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創新的基礎:①天天都走的路,是一條熟路、老路;②忽然繞道才是創新。如果那條路不是天天走,而是幾條可選路線之一,那不是創新;如果繞道不是忽然的,而是時常繞道,那也不是。可見創新是建構在熟悉和重複之上的小小花招。不過,導演餃子的一點“小小花招”,實在給人不小的驚喜。

昨天翻看一些關於《哪吒》的評論。有種聲音稱,對於《哪吒》這樣面對青少年的神話故事,本來就該隱去“割肉還母,剔骨還父”這樣暴力、殘忍的情節,新版的改編符合“時代的特點”,更有益青少年的身心。這樣的評論我絲毫不敢苟同,它彷彿在説:成人可以有無窮無盡的情緒,而未成年人必須過的“幸福快樂”。可是,為什麼偏要“幸福快樂”?為什麼要對未成年人有如此限制?

在這個問題上,社會往往是尷尬的。它一方面限制人的慾望,另一方面卻無能管制。我們每個人都有體會,在未成年時就或多或少地看過些“違禁”的內容,而這樣的行為可以稱得上犯法嗎?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規定監護人要“保護”未成年人,但未成年人自己看了呢?法律對待此類的問題時,很像一個去勢的丈夫,管不住自己的老婆。另一方面,社會輿論時常廣播什麼是善,什麼是惡。可末了,微博上稍微“出格”一點的言論,馬上就把那些循循善誘衝散了。可見,輿論也是國家機器強壓下的話筒,在違禁與合格之間不停地打着擦邊球。

記得我們這一代曾出了不少“少年作家”,成年評論家在談及這些作家時,很注意形容詞在此的限制作用。“少年”既可以指該作家出名早、早慧,又暗含了一種低於成年作家一等的意義。“少年作家”這幾個字的潛台詞大致是:客觀辨證地看待這位“作家”。在我看來,這是一種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歧視,更是成人世界對“異己”的排斥和不屑。

弗洛伊德提出過一個很著名的情結:俄狄浦斯情結(Oedipus Complex),大致是講弒父娶母。成人在這個問題上的極度限制,彷彿在竭力避免該情節的發作。其中的藉口也是千奇百怪,比如,有人説是因為孩子生理發展不適宜接觸色情文化。可是,難道這種文化是出於對成人生理的研究而成的嗎?

成年人限制未成年人的緣由,更像一種原始情結:生殖能帶來後代,亦即生命力、戰鬥力,意味着能生產更多的產品,或者捕獲更多的獵物。如若過早地讓孩子擁有,或者知道這種能力的力量的話,父權就會受到衝擊。所以,成年人真正恐懼的並非知識的佔取。不過這個世界始終是個父權世界,換言之,是個老男人掌管的世界。作為一個“個人意義”上的人,如果真的想要摒除一切父權干擾,恐怕唯有自殺。